認識全權的神
認識神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
認識神的途徑
- 透過神的名字
- 透過神的作為(創造,歷史,救贖..)
- 透過神的話(舊約,新約)
- 親身的見證與體驗
- 透過神的屬性(神是愛,神是公義,神是聖潔..)
神獨有的屬性
- 神是自有永有,自存的
- 神是永不改變的
- 神是永恆的
- 神是無限的
- 神是無所不在的
神造人時分享給人的的屬性
- 神是良善的
- 神是公義的
- 神是聖潔的
- 神是智慧的
- 神是全權的
全權的神,全權的意義
神的全(主)權(Sovereignty of God) 又是甚麼意思?
全權的神
- 創造宇宙萬物的神
- 掌管維護治理的神
- 預定一切的神
- 神的旨意必定成就
- 道成肉身施行救贖的神
- 全然公義審判的神
創造宇宙萬物的神
創造與神的全權之間的關係
- 神的創造乃是從無變有的創造
- 受造之物都需要靠神而立
- 神在創造之工中展現神無比的智慧權能和榮耀
你,唯獨你,是耶和華。你造了天和天上的天並天上的萬象,地和地上的萬物,海和海中所有的,這一切都是你所保存的,天軍也都敬拜你。(尼西米記9:6)
掌管維護治理的神
神是超越(Transcendent)的神
-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
- 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
神是內在(Immanent)的神
預定一切的神
神既然是一位創造一切,超越一切,掌管一切,維護一切,又內住在我們心中的神,這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是能夠在不經過神允許之下而發生,如果神允許一件事情的發生(或是不發生),神也必須先決定讓這件事發生(或是不發生) ,從某個角度來說,神就是預定了這件事的發生(或是不發生)。-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太10:29-30)
- 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言16:33)
- 船上的人彼此說:「來吧,我們掣籤,看看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於是他們掣籤,掣出約拿來。(約拿書1:7)
預定一切的神-Question#1
一切都已經預定好了,那我還努力甚麼?
例子#1 保羅在哥林多傳福音,神所講的話
夜間,主在異象中對保羅說:「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 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因為在這城裡我有許多的百姓。」 保羅在那裡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將神的道教訓他們。(使徒行傳18:9-11)
例子#2 保羅在耶路撒冷受審,神所講的話
- 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吧!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作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徒23:11)
- 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祭司長和猶太人….. 求他的情,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徒25:2-3)
- 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保羅說:我站在該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要上告於該撒。(徒25:9-11)
- 走的日子多了,已經過了禁食的節期,行船又危險,保羅就勸眾人說:眾位,我看這次行船,不但貨物和船要受傷損,大遭破壞,連我們的性命也難保。但百夫長信從掌船的和船主,不信從保羅所說的。(徒27:9-11)
- 神預定大事,也預定小事,神預定一個人會活一段時間,也會預定這個人不會愚昧做出危害自己的事。
- 不要誤會神只預定 1,2件單一的事件,而不問這件事的方法與過程,如果神預定農夫要收割,也必定預定他要辛勤撒種耕耘,神預定一個人得救,一定也預定他聽福音
未來的事
(傳道書11:5-6)行萬事之神的作為,你更不得知道。 早晨要撒你的種,晚上也不要歇你的手,因為你不知道那一樣發旺,或是早撒的,或是晚撒的,或是兩樣都好。
預定一切的神-Question#2
好我接受,那怎麼解釋神是怎麼預定罪呀!
神為什麼允許撒旦來引誘夏娃?
神的全權與無限大能與罪的思考:
如果神有無限的智慧與大能,那為什麼神不能有人類想不到甚至無法了解的理由來允許邪惡的發生,被造的人如果堅持自己的智慧會像神一樣,或是說因為我們自己想不到,所以認為神必定有問題,這是人類極大的驕傲
如果我們有一位無限全能的神,足以讓我們因為祂允許邪惡而讓我們生氣,是不是我們也就應該相信這位有無限全能的神必定有充足的理由來允許邪惡的發生。
我們對於罪並不是一無所知
神雖然允許罪的發生,但神仍是完全公義
創世以前,救恩就預備好了,神也知道亞當夏娃會犯罪,神並沒有使亞當夏娃犯罪,神也沒有把亞當夏娃造成一個不會犯罪的人,亞當夏娃會犯罪的原因乃是因為他自由的選擇,而神允許他們做這個選擇,但是他們要承擔這個後果,但是不要忘了,最後承擔這個後果的乃是基督。
神掌管罪,超越罪,甚至使罪為善效力
罪如果沒有神的許可,也不會發生